1. 科技:
1) 在院长与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科研管理工作,制定科技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,并组织实施;
2) 组织科研项目和专利的申请,科研成果的鉴定和科技成果奖的申报,做好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;
3) 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经费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制定科研奖励条例;
4) 负责医学会等有关学会工作的管理,组织安排各种科研学术交流活动;
5) 做好重点学科与院级科研机构(研究所、实验室、基地、中心等)的建设、评估、检查和管理工作,协助学校管理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;
6) 负责临床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工作;
7) 负责上述管理工作的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。
2.教育培训:
1) 负责安排全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;
2) 组织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,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;
3) 负责在读实习生、研究生、进修医师的管理工作;
4) 负责全院的继续教育以及医务人员外出学习、学术会议的审核工作;
5) 负责在院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审核工作;
6) 负责各类教育培训基金的管理工作;
7) 根据教学、培训计划安排,组织相关业务活动的检查、评估、考核、总结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;
8) 负责上述管理工作的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。
3.临床教学:
1) 承担医院临床教学的各项工作,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;
2) 负责教学工作的统筹管理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,监督、检查并考核各项计划、措施和方案的实施、落实情况;
3) 负责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临床学习阶段的组织实施和管理;
4) 组织临床教学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和期末总结工作,指导、督促和检查教师日常教学工作;
5) 加强对各临床教研室的指导管理,督促实施实习教学计划及对实习生的管理;
6) 协助实习院校进行毕业实习考试考核、临床教学评估。带教老师师资培训等工作;
7) 发挥协调、沟通作用,密切医院与各院校之间的联系,加强交流合作;
8)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教学经费收支的管理。